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《军人抚恤优待条例》《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办法》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》《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,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,我局会同市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医疗保障局、呼伦贝尔军分区保障处等相关部门起草了《呼伦贝尔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《呼伦贝尔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公众可于2024年7月24日(星期三)17:00前提出意见和建议,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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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1.呼伦贝尔市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实施细则(
征求意见稿)
2.呼伦贝尔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
呼伦贝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
2024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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